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天津市静海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