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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0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农业执法实际,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农业执法实际,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昆楚阿克   0991—2809569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日

附件:

   新农规〔2025〕1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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