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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川疾控局公卫函〔2024〕4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6  来源: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核心提示:为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水平,促进健康四川和美丽四川建设,在国家行动方案基础之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林草局:

按照国家疾控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4〕17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气象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10日

四川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为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水平,促进健康四川和美丽四川建设,在国家行动方案基础之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健全完善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和技术指南。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调查分析,形成气候变化健康适应需求清单。

到2030年,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影响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体系逐步成熟。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

将气候变化对健康的影响及应对作为气候变化安全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将气候变化与健康工作融入全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环境健康政策体系。建立气候变化与健康跨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开展定期会商、应急沟通、联合评估等合作,促进数据资料共享,开展气候变化与健康理论和技术研究。(省疾控局,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四川气象局。“,”前为牵头单位,后面为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出台气候相关政策和技术指南

推进多部门政策融合,出台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综合干预措施。推广应用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技术标准,出台四川省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指南。(省疾控局、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四川气象局)

(三)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预警提醒

建立多部门监测预警与联动响应机制。加强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发布气候敏感疾病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提升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接受度。加强对易感野生鸟类及其同群、同栖物种的疫病监测,做好信息共享。开展布鲁氏菌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监测预警。(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四川气象局,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四)强化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动态评估

推广国家风险评估方案和指南。开展重点区域及重点脆弱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评估,推动适应能力提升。开展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预估分析,突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变化特征,系统揭示气候变化规律。每年编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评估报告。(省疾控局,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四川气象局)

(五)提升风险防范和综合干预能力

加强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和供水保障。打造智慧气象健康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型旅游业和农业种植模式。提高电力行业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的运行和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交通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实施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和决策指挥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四川气象局)

改善重点场所(医院、工业企业、托幼机构、学校和养老机构等)工作环境卫生状况,优化配备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完善伤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脆弱人群(孕妇、儿童、老年人及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性制定脆弱人群健康干预方案。强化气候敏感疾病疫苗接种。(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

(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卫生保障能力

制定平急结合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预案,联合多部门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下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环境卫生处理、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控制、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等应急处置能力。(省疾控局,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四川气象局)

加强应急医学救援装备配备,提升空间立体和快速机动医学救援能力,组建省、市、县三级医学救援专家库。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体系,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创伤后应激障碍人群心理干预。(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部门)

(七)增强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

实施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公共机构绿色能源资源节约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省医疗机构绿色医疗发展行动(2024—2027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预案,基于预报信息提前储备医疗物资,保证核心功能在一定时间内能维持正常运行。(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部门)

健全气候敏感疾病的远程医疗诊断平台和医疗救治团队,制定远程医疗工作响应机制。依据不同气候敏感地区、功能定位城市群的气候特征,因地制宜开展基层诊治能力建设,完善气候敏感疾病的分级诊疗网络。(省卫生健康委)

(八)营造全社会友好环境

制定不同类型、不同人群宣教策略,推动气候变化与健康宣教进乡村、进社区、进场所、进学校,提升公众应对气候变化与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康养气候资源精细化评价,绘制康养气候资源区划图,提供康养度假参考指南。(省疾控局,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四川气象局)

(九)加快科技创新

加强影响气候敏感疾病发生发展的关键气候危险因素和致病机理的基础研究。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技术、分类分级与防护等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四川疾病高敏感气象指数分析,研究四川疾病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方法。(省疾控局,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四川气象局)

(十)推进川渝合作

深化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川渝合作,开展川渝一体化气候变化健康相关数据共享和利用,建立区域协同极端天气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川渝气候变化健康领域科技交流与合作。(省疾控局,生态环境厅、四川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参照省级部门分工,细化落实本地部门任务,加大保障力度,将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纳入项目和信息平台建设范畴。(省疾控局,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队伍建设

设立省气候变化与健康专家库。开展气候变化与健康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开展社会化培训,提升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宣教能力。(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四川气象局,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实施指导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行动任务,保障各项任务有效推进。实施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全过程管理,综合掌握各项任务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省疾控局,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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