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法规动态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弘扬中华传统食养文化,发挥我区中药材资源优势,促进地方食品产业新发展。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中医药局,拟确定将茉莉花等10个品种纳入《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作为地方特色食药物质管理。

为弘扬中华传统食养文化,发挥我区中药材资源优势,促进地方食品产业新发展。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中医药局,拟确定将茉莉花等10个品种纳入《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作为地方特色食药物质管理。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委食品处:

一、邮寄信件,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二、网络反馈,电子邮箱:spc@wsjkw.gxzf.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反馈意见请署单位或个人真实名称(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张逸敏,0771-2860456;

广西特色食药品种目录专家智库管理办公室(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党桂兰,15307840906。

附件:1.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2.《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品种详情(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docx

   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