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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加大老年保健品市场整顿力度的建议 (渝市监函〔2024〕38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02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加大老年保健品市场整顿力度的建议》(第114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老年健康事业的关爱以及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您所指出的我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目前存在乱象表现,切实反映了我市保健品市场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性。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邹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年保健品市场整顿力度的建议》(第114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老年健康事业的关爱以及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您所指出的我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目前存在乱象表现,切实反映了我市保健品市场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性。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保健品市场现状

从经营主体看,截至2024年9月底,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家、保健食品经营者11万余家;从销售客体看,涉及的商品类型主要涵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穿戴产品等;从营销模式看,保健品市场的营销行为主要有会议营销、门店销售、上门推销等;从全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数据来看,2023年平台共受理与保健市场乱象相关的咨询和投诉举报1543条次,占受理总量的0.65%,2024年(截至9月),平台共受理与保健市场乱象相关的咨询和投诉举报1466条次,占受理总量的0.72%,我市保健品市场发展相对平稳,未出现因保健品市场乱象引起的老年群体群访、集访事件。

二、保健品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保健品市场监管,一直将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多次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包括“会议营销”专项执法行动、打传规直专项执法行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2023年6月印发《重庆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方案》,持续强化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1月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制定《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了5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和2024年将养老服务和老年“保健”养生乱象整治等纳入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整治与教育并重的原则,紧扣“保健”主题,倡导理性消费,加强消费引导,提升老年消费者维权意识。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专门制作“防范会销陷阱 科学理性消费”宣传动漫,通过大型商圈户外显示屏、公交车移动电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密集播放和推送;制作宣传海报8.2万张,在全市各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及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张贴;组织街头宣传160余场次,举办现场科普活动39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受理群众咨询12600余人次。通过科普讲座、发布公益广告、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引导老百姓学会如何辨假识假,有力提升了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了共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

针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多、线索摸排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保健”乱象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及服务、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指导全市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6名、食品安全员22名,指导134家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上万家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推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规范有效运行。全市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72个,责令整改141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96件,移送司法案件3件,罚没金额31.61万元。二是开展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涉老商业场所3178户次,发现违法行为线索61件,抽查涉老产品166件,发现不合格产品4件。全市公安机关共摸排涉老商业场所相关违法犯罪问题线索46条,涉老保健品诈骗立案16起,破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查处窝点12处,涉案金额1亿余元。三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守护”行动,积极引导涉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公平竞争的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自觉抵制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查处养老服务及老年“保健”养生领域等案件46件,罚没金额70.35万元。

(四)强化联动,协同共治

我市各市级部门积极行动,加大对保健品市场的协同监管。市民政局坚持把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销售保健品行为作为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谋划落实,坚持高规格推动、高起点部署、高标准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区县民政部门、相关直属单位抓好问题排查、宣传引导、协同处置等关键环节,形成群策群力、同向发力、携手用力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销售保健品格局,有效防范老年人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大力推动健康中国重庆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加强老年健康知识科普宣传,不断完善全市健康科普资源库,依托“重庆健康科普”宣传平台发布《老年人如何进行规律的肌肉力量练习?》等46期老年健康科普知识推文,受益老年人群体10万余人次。依托“健康中国巴渝行”、老年健康宣传周、重阳节、敬老月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走进社区、老年大学、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帮助老年人掌握正确的养生保健常识,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用途及功效,切实防范欺诈消费陷阱。市公安局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增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合力。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监管手段,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摸排核查,深挖老年保健领域问题隐患,加大惩处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全市上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逐步形成了治理“保健”市场乱象的强大合力。

三、当前保健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保健品市场部分违法乱象在我市仍客观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不断花样翻新,如经营者有意规避监管,通常在早上8点之前、晚上7点之后或者是周末,选择空置房屋、农家乐等一些较为偏僻的场所,且经常转移,与监管部门打游击;经营者长期通过打“健康牌”“科技牌”“亲情牌”推销商品。其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价格违法、违法直销等,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上述乱象的产生有着复杂而深厚的社会基础,特别是受众群体主要为老年人,他们体弱多病,对健康的渴求极为迫切,加上保健品特殊的经营模式,促使保健品的销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欺骗性。

(二)保健品市场监管的法律支撑有待完善。保健品市场监管执法的上位法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配套建设也比较滞后,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目前仅有《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有相关规定,而“保健品”涉及的众多其他商品和服务,尚无其他法律法规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监管的标准、手段、措施缺乏相应的法制规范。

(三)基层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队伍力量和监管能力较为薄弱,一是对流动式的会销经营者监管难,有的会销经营者到区县乡镇或养老机构进行销售,时间短,场所大多选择在比较隐蔽的地方,如果没有群众举报很难发现,对这类会销经营者的监管较难;二是网站、APP、公众号等平台和账号发布相关虚假信息的监管工作量较大,由于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力量薄弱等原因,对网站、APP、公众号等平台和账号发布相关虚假宣传行为大部分是通过举报发现的,对线上监管较难。

四、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认识提升,继续深入开展保健品市场整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行动,切实出台真实管用的硬措施,同时加大立法调研,多向立法部门汇报相关信息,为推动专项法规的立、改、废提供参考,结合我市实际近期将出台《涉老领域虚假宣传处置工作指引》,指导基层依法合规处理涉老宣传投诉。

(二)强化日常监管,特别加强辖区内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会展场馆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收集梳理各渠道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分类处置。对网络反映的保健品市场违法信息进行持续监测,破解网上会销、传销等执法难题,继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对保健品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动态掌控,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以食品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在经营场所标注醒目的“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等警示标语。

(三)强化联合办案,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等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强化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犯罪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各级老龄委、工会、妇联、老年大学、街道、社区等机构的协同联动,以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专题科普讲座、公益广告、有奖举报等方式,多管其下,开展一系列宣传和科普工作,进一步增强老年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理性消费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倡导明智选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此答复函已经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联 系 人:刘庆、聂磊

联系电话:023—67633299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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