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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129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当前食品添加剂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建议 (渝市监函〔2024〕31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02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当前食品添加剂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建议》(第112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王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前食品添加剂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建议》(第112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现代食品生产和生活离不开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目的是为改善食品的品质以及色香味,或者是起到防腐、保鲜等作用,食品添加剂极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管理非常严格。一直以来,我局都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安全作为监管重点,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推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机制,构建强力监管体系。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及监管,2022年,我局印发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和《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以及专门设定监督管理事项,并将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作为重点项目开展检查。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和提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质量,持续保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

(二)强化风险排查,大力开展隐患治理。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事项清单》,从制度层面明确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排查重点、处置措施等,今年以来,共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隐患台账60条。二是修订《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入库标准》,区分明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风险点的入库标准,对全市54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主体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按照入库标准,目前划定A级28家、B级14家、C级6家、D级6家,切实优化工作流程,明确风险点责任人及措施清单,确保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落地落实。三是加大抽检力度。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力度,并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置工作,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我市共完成监督抽检78193批次,被检出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样品260批次,已依法开展相关处置。

(三)实施风险监测,靶向开展风险防控。一是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2024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成554件食品样品的采集检测工作,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及预制菜消费量调查。二是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季度通报制度,上半年哨点医院累计上报病例10416例。三是召开川渝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协同发展研讨会,商议建立三项协作机制,形成成渝两地有毒植物中毒案例库。四是推动哨点医院HIS系统全面接入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接入率达到88.94%。

(四)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强化问题整治。近年来,我局组织对白酒、肉制品等重要节令产品的监管,围绕“两超一非”“塑化剂”“黑工厂”“黑作坊”等问题,以白酒、肉制品等产品为重点,扎实开展节令重点产品监督检查,特别是严厉打击用食用酒精甚至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同时,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纳入《重庆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表》,督促区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划定的风险分级,对餐饮单位开展频次检查。截至目前,各区县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3.4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1.4万家次,下达责改4316次,发现问题47520项,已整改44342项。

(五)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使用监管水平。一直以来,我局以培训为抓手,大力推行线上线下培训,重点督促生产主体要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安全规定、加工操作流程、违法行为处罚等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程度。2024年4月,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微讲堂培训,邀请市食药检院专家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线上培训,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2024年5月,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将食品添加剂使用及标签标识管理规定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认识,增强了能力水平。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费认知。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局重点加强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新制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切实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对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二是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463场,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485次,制作、播放公益广告597条,发布典型案例173个,新闻媒体报道481篇,印发宣传资料53.22万册,消费者参与活动人数32.73万余人次。三是建立“台、报、微、端、屏”传播矩阵,拍摄制作餐饮探店、食品安全科普、现场检查等多类视频200余条,抖音、腾讯视频号浏览量超4270万人次、点赞数超140万人次。举办线上科普、“民生问答”等微宣讲,3个社会共治案例获评全国优秀案例。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重点时段、重点业态的食品安全培训,紧盯五一、国庆、春节等重点时段,把宣传教育作为对食品生产主体、大型餐饮、网络餐饮和农村家宴等重点业态监管的规定动作,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意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工作,讲好食安故事,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二)创新智慧市场监管。上线试运行食品安全智管,探索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统计查询以及预警提示、远程视频检查等多个模块,重点突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手段,实现风险多源智能汇集、生产主体多维画像、监管数据深度分析等功能,试点推行“重点产品溯源管理”,实施重点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信息化追溯,对违法违规行为追踪溯源,形成工作闭环。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风险管控清单库,指导企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从源头防范化解食品添加剂风险隐患。加大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调度指导,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全周期量化闭环管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重点督导,建好用好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发挥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确保风险有人管、职责有人担、责任有人落。

(四)强化问题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添加剂问题入手,指导区县依据监督检查情况、抽检检测情况和风险排查情况,动态调整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提升监督检查效果。同时,针对重点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主体,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对出现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的情况,及时处置不合格(问题)产品,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将食品添加剂项目纳入重庆市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内容,加强食品添加剂项目的监测和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开展风险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五)切实推进社会共治。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多渠道、多形式向公众传递正确的食品添加剂知识,试点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行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会等食品添加剂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了解和认知水平。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此答复函已经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联 系 人:陈红庆

联系电话:63745515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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