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8日制定发布了《上海市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沪市监规范﹝2020﹞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为止。《办法》实施近5年来,本市各地标委布局不断优化,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为持续加强对本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该《办法》条款、内容均不作修改,延续有效。现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26日(星期四)前反馈我局。谢谢!
联系人:刘宙君
电 话:64220000-2526
传 真:54661391
地 址:肇嘉浜路301号25楼 标准技术管理处
邮 编:20003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继续有效-征求意见).docx
《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