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4年12月25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471-6651277 / 6652269(传真)
邮 箱:nmgnmtsyj@163.com
信 函: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农牧大厦1018室兽医局,邮编01002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