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区现代设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号),为支持各地积极发展设施畜牧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农牧厅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设施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农牧厅,单位提出修改意见的需要加盖公章。
联系人:池桂娟
联系电话:0471-6652241
电子邮箱:chiguijuan@163.com
附件: 关于设施畜牧业政策措施相关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
关于支持设施畜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促进设施畜牧业质效提升实施细则(2024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