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的申报、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在征求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建议连同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征集意见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起,到2024年11月27日结束。
邮箱:gangj@jldrc.jl.gov.cn
真诚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 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试点管理办法.pdf
附件1.pdf
附件2-3.pdf
附件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