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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5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理念,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省市场监管局草拟了《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自即日起至11月5日,欢迎群众、企业、专家以及相关部门,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理念,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省市场监管局草拟了《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自即日起至11月5日,欢迎群众、企业、专家以及相关部门,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请发送至:hysovan@amr.jiangx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处,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邮政编码:330029。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反馈意见请传真至:0791-86355112。传真主题请注明“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关于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对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理念,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突出便民利企,营造更加快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巩固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登记和开办餐饮店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整体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升级优化“一照通办”平台,逐步建立一网通办、承诺即办、联审联办、疑难导办、无感续办、注销免办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推动实现税务迁移、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和单位跨统筹区转出/转入四个事项集成化办理。开展“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与生产许可一件事”联审联办。探索开展“计量许可一件事”试点工作,推动新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及该项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扩项授权合并“一件事”高效办理。(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行政审批处,各责任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持续规范登记注册工作。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准入登记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严格执行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双告知”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引导公司股东理性登记、合理出资。完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强化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完善企业名称裁决制度。(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信用监管处)

3.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时效。将药品注册样品检验时限从60个工作日压缩至40个工作日、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同时进行的时限从9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对纳入国家药监局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重点药品、临床急需药品开辟“绿色通道”,相关事项技术审评、审批时限各缩减1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用好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对符合政策的专利申请推荐进入优先审查通道,帮助企业尽快获得专利授权并得到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处、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突出帮扶培育,营造更加稳定优质的市场发展环境

4.着力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聚焦水电气、金融等重点行业,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等重点对象,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服务惠企力度,截至2024年底,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对食品类企业减免计量检校费用至八折,对机动车检测行业减免计量检校费用至五折以下,对经营有困难企业给予相应计量检校费用减免。(责任单位:价监竞争局、登记注册局、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

5.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认定,推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并实施差异化培育。鼓励、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理配置流量资源,重点向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倾斜。开展广告助企行动,促进广告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网监处、广告监管处)

6.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时,经营地址、仓库地址和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按不低于被兼并企业原有的开办标准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仓库、营业场所等不再要求具有自主产权。兼并重组后,集团内部实行全过程全链条信息化管理的母公司可将子公司的仓库作为其异地仓库管理。(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7.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优势。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将质量信誉作为企业的融资依据,实施质量融资增信政策。加快推进实施赣州市现代家具产业链、鹰潭市铜产业链、吉安市电子信息产业链3个全国质量强链重点项目,更好发挥质量在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责任单位:计量处、认监处、质量发展局)

8.强化标准化引领作用。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经营主体标准创新活力,推动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加快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提档升级,在重点产业、“两新”工作、生态文明、数字经济等领域,每年鼓励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等制修订各类标准200项以上。围绕我省“1269”行动计划,实施“进园入企”标准化帮扶问诊行动,开展12条重点产业链标准化统计分析,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持续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重点领域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质标院)

9.优化编码和贸易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商品条码数据要素作用,支持对家电补贴产品身份信息的可信验证,助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及咨询服务,每年通报信息5000条以上。针对我省“1269”重点产业链及重点外贸领域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研究,完善预警机制,助力我省外贸企业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质标院)

10.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做好第三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作,力争2025年底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3件。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力争全省年均专利转让次数增长10%以上。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升质押融资覆盖面和普惠金融占比,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工作。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强化专利代理行业监管,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组织开展为期2年的“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南昌、赣州、景德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推动江西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海外护航等服务。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宣传、推介。(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执法稽查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三、突出依法规范,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1.加快融入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运用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纠治限定交易、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推进长江中游三省跨区域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反垄断工作协作。(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处、标准化处、价监竞争局)

12.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健全公平竞争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江西省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暂行)》。坚持应纳尽纳、应审尽审,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所有政策措施,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

13.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中介、医药、涉粮、教育、要素、建材、数字经济、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聚焦重要民生领域,重点查处利用技术手段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价监竞争局、网监处)

14.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在食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等领域,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全面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类别采取相应的监管方式。健全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修复机制,鼓励支持经营主体便捷高效重塑信用。(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抽检处、特种设备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认监处)

15.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3年本)》,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防止“小过重罚”、当罚不罚等行为。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为重点,持续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推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实。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稽查局)

四、突出系统施治,营造更加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16.治理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假日、重要考试和重大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旅游消费市场、餐饮住宿,以及米面油、肉蛋奶、水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加强价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双11”“双12”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大数据监测,依法清理一批违法违规商品信息、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民生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责任单位:价监竞争局、网监处、广告监管处)

17.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严格实施投诉受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提升投诉办结率。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在全国12315平台上集中、统一、实时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网监处、省消保委秘书处)

18.推动经营主体行业自律。综合运用普法教育、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纠偏扶正、防微杜渐。推动经营主体加强合规建设,提高诚信守法意识。从日常监管情况和行政执法个案中深入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对同类经营主体进行提醒、预警、敦促,促使广大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五、突出从严从实,营造更加可靠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

19.严把食品安全关。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优化食品抽检方式,按照风险等级差异化管理食品抽检对象,深入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年底实现全覆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年覆盖总数的20%。突出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等行动,持续打击食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聚焦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食品生产“百企千坊”帮扶行动;开展山茶油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到2025年底改造提升100个小作坊。(责任单位: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省市场监管质量安全检查中心)

20.严把药品安全关。聚焦疫苗、集采中选产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聚焦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管。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21.严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采取“你点我帮”、“一品一策”、“一企一策”等方式,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组织开展22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力度,提升企业抗风险和保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

22.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压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局)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上述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确保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全省广大市场监管干部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干字当头、众志成城,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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