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经清理,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4件。
附件: 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5.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doc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