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粮食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了《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市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总辖区内市县相关部门意见后,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省局,无意见亦需书面反馈。
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来信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1. 电子邮件:sxslshwzcbj_zfjd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局),邮政编码:030001,信封上请注明“《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宋亦雷、张毅 电话:0351-4041182
附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