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进出境行李物品通关便利化水平和海关监管效能,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24503616@qq.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