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登记机关对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名称的纠正行为,提升企业名称规范化水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黑龙江省不适宜企业名称纠正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请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邮箱:hljgswz@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不适宜名称纠正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