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创新发展,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委起草了《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913412710@qq.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
附件: 1.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