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我们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国粮粮规〔2021〕25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0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邮编100834),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tkstjc@lswz.gov.cn。
联系人:辛丰邑 电话:010-6897980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征求意见稿)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