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交建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4〕8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下载
(原件)闽市监认证〔2024〕238号.pdf
关于转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交建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4〕8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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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闽市监认证〔2024〕2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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