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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6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的通知》(农办牧〔2024〕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抓好落实。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的通知》(农办牧〔2024〕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认真做好部署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我省2024年继续对畜禽养殖用药进行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饲料管理、兽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的重点任务,于3月前完成动员部署安排,压实各方责任。

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分类,于4-7月分批逐项集中排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问题线索征集或投诉举报电话,鼓励饲料、兽药、养殖从业人员真实反映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汇集整理举报线索并组织核查处理。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评价认定等开展现场抽查,主要抽查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

三、加强减抗技术服务。各地要依托基层管理队伍、科研院所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统筹组建专家服务团,通过线上直播、现场指导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减抗”技术指导服务,重点开展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培训,宣传和推广减抗经验做法以及技术模式,提高养殖场(户)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四、强化总结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持续改进监管措施,促进全行业共同提升规范用药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工作调度和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存在问题等情况,于11月1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厅畜牧兽医局付小伟、吕冬梅,0791-86232591,jxdwfyc@163.com;厅执法监督处张建峰,0791-86188632;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万欢欢,0791-86211312。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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