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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监管,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关于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监管,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405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莫碧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监管,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405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2023年,我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在机动车、生态环境、食品、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高风险领域组织开展全区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全区共监督检查759家检验检测机构,占机构总数量的45%,其中,立案调查75家,罚没金额69.73万元,暂停资质认定证书3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7家,撤销资质认定证书1家。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开展全区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区监测网络交易平台78家,检查平台内经营者1787家,检查企业登记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认证”、“认证服务”、“检验”、“检测”字样的经营主体2386家,查办相关违法违规行为4起,立案4件(起)。

二是加强对网络市场监测监管,压紧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我局组织阿里巴巴、美团、跑腿快车等全国头部和本土电商平台、广西电商协会召开4次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指导会议,督促、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合规经营,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信息核验义务、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审查义务、协助监管义务,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行政监管指导186次。组织开展了“3·15”、“6·18”、“双十一”等4次网络综合监测,以及“燃气器具”、“可调节电子秤”等9次专项监测,覆盖经营主体231.4万家次,督促平台删除违法信息560条,责令整改网站277个次,有力维护了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三是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我局统一制定了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2023年共组织对13247批次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1058批次、不合格企业907家;对1097批次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放风险告知书43份,督促企业改进提升;全区共组织对1.5万家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1203家问题企业落实整改,约谈企业122家。对8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进行现场考核,规范抽样检验行为,提高监督抽查工作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质量检测机构监管。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对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落实质量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质量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对存在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报告、无资质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净化市场环境。深入开展“铁拳·桂在真打”执法行动,聚焦电商平台假冒商品泛滥,企业维权打假痛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格执法、有案必查,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动实现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

三是强化全区网络市场监管。组织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着力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持续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落实资质审查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主体资质审查和产品及服务审核,规范在线电子取证工作,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参与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配合国家级监督抽查工作,安排人员全程参与,对产品抽样、检验过程和结果、抽查结果处理等有较大异议的,加强与监督抽查组织部门、抽样人员、承检机构的沟通联系,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28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农贵林,0771-5511165)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桂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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