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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函 (农质安(溯)函〔2023〕7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4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核心提示:根据中央《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七部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为推进数字中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规定,支撑做好重点农产品攻坚治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开发了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制定了《关于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

根据中央《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七部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为推进数字中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规定,支撑做好重点农产品攻坚治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开发了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制定了《关于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张钰宸,电话:010-59198562;张梦飞,010-59198557;技术支持电话:13438892809。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农质安(溯)函〔2023〕72号—关于印发《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函.pdf

   关于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docx

   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表、联系方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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