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13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通知》)。请你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落实关于质量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计划,强化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在供需对接、资源协调、专家智库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投资管理处)。
附件: 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张绮 联系电话:613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