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舟政办发〔2024〕3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4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为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市场格局,稳定“菜篮子”商品价格,满足群众对“菜篮子”商品消费需求,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舟山市“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为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市场格局,稳定“菜篮子”商品价格,满足群众对“菜篮子”商品消费需求,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围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目标,聚焦“降菜价”工作任务,加快推动“菜篮子”工程高质量发展,为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经济客观发展规律为主导,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统筹指导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坚持生产与流通统筹发展。在促进商品流通、加强市外产销对接的同时,强化我市生产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商品自给率。统筹协调好市外流通和市内生产的关系,充分利用好两方面优势,优化配比结构。

——坚持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注重生产和流通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产销对接、市场预警、应急保障机制,增强数字化水平,创新管理模式,促进“菜篮子”工程长期稳定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6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稳定有序、产销衔接顺畅、市场布局合理、供应多元丰富、品质安全可靠、价格稳定可控、管理高效精准、市民普遍满意的“菜篮子”产供销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1.统筹全市蔬菜生产。加强蔬菜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标准化、连片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提升蔬菜基地产能和地产菜保供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优化蔬菜种植品种,重点增加叶菜类蔬菜种植规模。到2026年,迭代提升发展标准蔬菜大棚、连栋蔬菜大棚、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1500亩,蔬菜播种面积达11万亩、产量达13万吨,蔬菜生产自给率达到5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2.加强畜禽高质量生产。到2026年,全市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6000头左右,家禽出栏30万羽以上。建成省级以上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1家,省级兽药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15家,省级饲料环保化达标场7家。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3.提高渔业养殖规模。到2026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6万亩左右,鱼、贝、藻类海上养殖面积达到3万亩,养殖产量达到33.5万吨,其中大黄鱼产量突破6000吨,贻贝产量达到26万吨。大型养殖平台、大型围栏养殖等新模式取得较大突破。建设深远海大型围栏式、平台式养殖基地3—4个;新增高抗风浪网箱100个,总数达到700个;推进高标准围塘生态化改造2000亩,新建数字化渔场15个以上。(市海洋经济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二)优化市场体系建设。

1.聚力批发市场建设。不断加强批发市场集聚效应,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内外生产基地直接进入批发市场交易,不断丰富“菜篮子”商品供应品类。增强国际水产城、三农批发市场、金叶蔬菜批发市场、普陀金穗批发市场的集聚扩散能力,整合市场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全力打造我市“菜篮子”商品集聚中心,不断提升商品源头采购和议价能力。根据批发市场的特点,形成以经营海水产品、蔬菜、肉类、禽蛋类等不同品类、不同品质和辐射不同区域的差异化竞争市场格局。(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商务局、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配合)

2.统筹零售市场发展。积极发挥农贸市场“菜篮子”主战场的作用,分层次一体化推进我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加快“放心市场”和“星级市场”创建,积极探索特色化渔农村农贸市场及城区精品市场建设。到2026年,改造提升农贸市场50家以上(放心农贸市场25家,星级市场25家)。引导市场举办单位从物业管理者、摊位出租者向经营服务商、商业终端的平台服务商转变。进一步提升“菜篮子”供应店品质,结合全市农贸市场布局和人口分布,在全市合理布局约85家“菜篮子”供应店,积极推动经营转型升级,优化经营模式,增加自营比例,导入差异化商品,探索建立6家以上供应店商超模式。对重点门店进行提升改造,完成“菜篮子”直供门店提升改造6家以上。积极探索“鱼篮子”店(点)建设,布局10家以上经营店(点)。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提升商品品质,稳定商品价格。(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商贸集团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3.扩大产销对接规模。继续完善国有蔬菜批发市场建设,提升市外蔬菜基地直采数量,提高蔬菜直采直发比例;积极推动与市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借助企业优势和资源,对全国核心优势渠道商品开展联合直采;鼓励市内批发市场持续加强基地直采。探索建立全市产销对接模式,开展以叶菜类等蔬菜为主的订单式定向种植模式。探索建立海水产品零售市场与一级批发市场的产销对接,建立海水产品直供模式。加大需求侧引导力度,鼓励扩大联合采购体规模,发挥批发市场采购规模优势,促进产销对接良性发展。到2026年,批发市场蔬菜直采率达到40%以上,市商贸集团直采率达到75%以上。(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贸集团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4.加强物流保障能力。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将全市“菜篮子”商品配送融入其中,提升物流共享能力和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完善冷藏冷冻设施建设,到2026年,建成“菜篮子”商品规模冷冻场地5个、冷藏保鲜场地3个,批发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吨位超过市场年交易量的1.8%,蔬菜低温处理率达到25%以上,农产品产后损失和流通环节腐损率显著下降。(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经济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5.不断加强网络配送能力。积极构建“网上菜场”,支持零售市场拓展网络零售渠道,促进线上交易和配送业务发展。鼓励利用社区团购、本地生活等社交网络平台创新网络零售发展模式,探索线上线下互动、门店自提与物流统配相结合的网销体系,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建设3家以上网络配送主体,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供应链等资源开展“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市商贸集团、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三)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1.生产领域安全监管。做好本地生产蔬菜安全检测,市县两级每年开展定量检测200批次以上;每年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各类检测6000份以上,完成各类畜禽免疫50万头(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切实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检测400批次。各类检测合格率达到98%。(市海洋经济局负责)

2.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快速检测能力,实现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全覆盖,提升市场自建检测室快检能力,每年食用农产品快检批次数不少于2400批次,其中农残快检比例不高于70%,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处置率达10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推动产品质量追溯。完善产业质量追溯体系和食品安全精密智控闭环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和二维码制度,推进农批市场源头农批“浙食链”追溯系统应用,逐步完善产品产地、检验及流转等追溯信息,形成闭环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经济局配合)

(四)完善调控保障体系。

1.完善市场价格调控体系。继续完善蔬菜产地直供模式,深化与优势基地的合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市场价格。执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操控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价格公开透明。健全农贸市场诚信管理和诚信经营办法,引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建立农贸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加强“菜篮子”商品日常价格监测;建立价格信息发布、分析和预警制度,积极发挥平价供应作用。继续实行“菜篮子”直供店平价供应,确保大众商品价格低于本市和周边城市农贸市场。(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贸集团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菜篮子”市场保供调控应急机制,加强市县两级联动保障体系,完善市和县(区)两级“菜篮子”应急储备供应保障制度,实行市、县(区)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储备机制。开展生猪活体和冻猪肉常态化储备,每年储备生猪活体数量不少于5000头,冻猪肉不少于400吨。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和天气变化情况,按需对蔬菜、海水产品等实行提前储备。建立应急储备投放单位和投放点制度,提高应急投放效率。(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商务局、市商贸集团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3.完善偏远海岛保供体系建设。按照“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要求,常态化实施偏远海岛“菜篮子”保供工作,不断完善保供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和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合力协作的保供体系。继续丰富供应模式,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优化订单配送、流动集市、送货上门、设点销售等供应模式,不断提升商品质量、丰富商品种类。探索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打通我市“菜篮子”商品保供的“最后一米”。 (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商贸集团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五)加快提升创新能力。

1.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打造全链条融合的数字化系统,探索发展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加强对生产环节的数据采集,建立全市“蔬菜产业基地一张图”。不断完善数字“菜篮子”平台功能,加强流通环节数据采集,完善批发市场、“菜篮子”直供店价格采集,积极推动农贸市场数字化价格采集,形成完整的价格监测体系。建立“销售市场一张图”, 将批发零售市场信息纳入其中。(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经济局、市商贸集团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2.打通产供销信息壁垒。探索建立产供销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缓解生产者“卖难”和消费者“买贵”之间的矛盾,创新对接模式和机制,加强生产端和消费端的有效衔接,增加需求商品的匹配度,及时发布销售和采购信息,有计划、有组织、有规模地开展生产,促进订单式采购模式,形成产业布局合理、供给顺畅、销路稳定的市场格局。(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商贸集团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3.创新合作模式。深化“菜篮子”直供店经营模式改革。加强与市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借助其先进经营理念和成熟管理体系,提升“菜篮子”直供店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助推“菜篮子”系统性重塑。加强“菜篮子”国有企业之间合作,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营合作模式。(市商贸集团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

(六)不断完善政策保障。

1.出台“菜篮子”生产激励政策。加大对现代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生产设施建设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和水产养殖保险,提升保险覆盖率和补助力度;加强对专业蔬菜生产的扶持力度;探索实行订单式、定制化种植的产销对接机制;加强金融工具运用,推广“大棚贷”等抵押贷款;支持水产养殖原(良)种场和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加大生产基地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力度,提高生产积极性。(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经济局配合)

2.精准实施“菜篮子”流通补助。发挥“菜篮子”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国有、民营社会资本参与到“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基地直采直供、“菜篮子”供应店建设、平价供应、“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字化建设等补助力度,完善“菜篮子”物流配送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3.完善“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合理保障“菜篮子”重点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合理设置用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对兜底性民生项目的岛际交通、国有资产租赁、场地交易服务和绿色通行保障。完善“菜篮子”财政保障机制,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将“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菜篮子”发展需要,及时研究制定有关引导政策,积极探索资金使用新方法、新方向。(市“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交警支队及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体系。进一步明确“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对本辖区“菜篮子”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全市“菜篮子”工作协调机制,围绕生产能力、流通领域、质量安全、调控保障、政策扶持、体系建设等维度,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对“菜篮子”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整体部署、政策指导和整体分析,定期研究“菜篮子”工作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有效措施并做好统筹协调。推动部门间的多跨协同,确保各项行动落实落细。

(二)加强统计监测。加强对全市“菜篮子”行业调查,在现有统计基础上增加统计范围,在生产、养殖、流通、销售、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完善统计制度,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形成基础数据。加大对价格的监测力度和分析水平,为“菜篮子”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支撑。建立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督查检查。

(三)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省乡村振兴考核任务,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菜篮子”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考核机制,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工作激励制度。要围绕项目实施关键指标,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强化责任分解,明确进度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加深“菜篮子”企业和从业人员对“菜篮子”稳定价格、保障供应、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认识,提高认知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群众对“菜篮子”工程的感知度,不断提升群众购物的便利度和满意度,营造全民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 “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的通知.pdf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