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35号)精神,各县(市、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推进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满足城乡人民对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近年来都列入县域经济考核内容,今年列入《2024年自治区党委质量督察考核细则(设区市部分)》内容,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2024年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指导性计划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达到140个,现将指导性计划细化到各县区,请认真落实。
附件:1.2024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表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2024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表
县区名 | 2024 年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计划总数 |
武鸣区 | 14 |
横州市 | 21 |
宾阳县 | 7 |
上林县 | 4 |
马山县 | 10 |
隆安县 | 28 |
兴宁区 | 2 |
江南区 | 11(含原经开区任务数5) |
青秀区 | 15 |
西乡塘区 | 10 |
邕宁区 | 5 |
良庆区 | 7 |
高新区 | 5 |
东盟区 | 1 |
合计 | 140 |
注:1.有机农产品指经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
2.产品数量以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的数量统计。
附件2: 桂农厅办发〔2024〕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