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应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中医药局、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必须将绿色产业振兴摆在首位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山区农业绿色发展。一是开发生态特色资源。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指导安徽省所在的华东道地药材产区重点发展铁皮石斛等主要品种。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长江流域优势区重点发展绿茶、兼顾发展黑茶,建设绿色生态茶园。国家林草局制定《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导安徽省发展优质高产竹藤原料基地,培育优质竹林资源。二是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指导地方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加快实施农业品牌培育计划。截至2022年,累计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6.4万个,其中安徽省4804个。首批发布75个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其中,安徽长丰草莓、黄山毛峰茶纳入我部首批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三是打造低碳产业链条。指导地方培育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集成应用绿色高效、节能低碳的加工技术,建设产地预冷、仓储保鲜物流基础设施,全链拓展农业绿色发展空间。截至目前,累计支持安徽省建设亳州中药材和徽茶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个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6个以茶叶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全国认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2家,其中茶叶类96家、中药材类57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土特产”要求,全链开发山区绿色产业。一是高效利用资源。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园区。二是壮大加工流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完善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立覆盖全环境要素、全产业链条的绿色标准体系。三是拓展功能价值。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绿色康养等产业,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把山区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产业价值。
二、关于必须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健全制度机制,带动农民共建共享美好家园。一是保障农民集体权益。指导各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21年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全国清查核实农村土地资源面积65.5亿亩、农村集体账面资产8.2万亿元,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约9亿人,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6万个。二是健全农民参与机制。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确保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地方推行“四议两公开”,组织农民讨论决策乡村发展建设重要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村级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带动农民开展建设、参与管护。三是增加农民财产收益。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21年全国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达到6684.9亿元,向成员分红748.4亿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一是深化改革活权。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试点,探索农民财产权利实现形式。二是发展经济增收。指导地方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引导参与共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指导地方制定《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实施办法,规范农民参与程序方法。
三、关于必须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振兴之路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畅通要素流动,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保障领域,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安排增加到2.4万亿元,农林水利领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扩大到3671亿元。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明确“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二是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参与。指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村信贷支持力度,2022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超过49.2万亿元。2020-2022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年度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鼓励社会资本聚焦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三是激活土地资源要素。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指导地方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让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创设,强化改革驱动,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促进资源要素更多投向农业农村。一是强化多元投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依法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二是畅通要素流动。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三是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四、关于必须加大国家对山区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政策体系,加强投入保障,夯实山区乡村发展基础。一是加大生态补偿。中央财政逐步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支持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安徽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7.06亿元,比2022年增加0.79亿元。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每年安排30亿元,支持中西部省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19—2022年安排安徽省32个县共6.4亿元。三是推动均衡发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制定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各省在分配衔接资金时,要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脱贫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2021-2023年,安徽省分配给霍山县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别达到11455万元、9456万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倾斜支持,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山区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自然资源部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范围,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作为转移支付分配因素的认定标准。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力转移支付,切块下达到省。安徽省可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霍山县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三是强化脱贫县政策扶持。稳定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导安徽省加大对霍山县等较早脱贫县的政策支持,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