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由省林业局牵头建立健全林下经济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市县政府做好统筹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作,扎实推动任务落地。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和联动,加大对林下经济工作的扶持力度,在有关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帮助和解决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困难。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基础设施。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安排地方财政资金补助成片发展的林下经济;鼓励加大税务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市场主体,可按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扶持或税费减免等优惠;要探索设立林下经济贷款风险金,构建“政银担”合作模式,探索建立健全抵押林权收储制度体系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好项目用地政策。要加大林下经济相关林区“五网”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其纳入本地区相关规划;合理规划、布局林区道路和各类水利、电力等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将公共基础设施向山区和林区延伸。
三、注重基础研究,强化科技支撑。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快林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各地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仓储、加工、运输、检测等相关标准;推进林下经济技术创新,强化新模式、新品种、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派遣林业、农业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各市县、海垦集团要抓好《规划》任务落实,在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和总产值不变的情况下,各分项目标、任务可根据情况适度调整。
附件: 海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