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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的通知 (浙商务发〔2023〕11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核心提示:浙江省商务厅印发〈浙江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浙江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已经2023年第21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调整商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细化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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