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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821号(农业水利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关于加强湖北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 (农办案〔2023〕17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湖北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谢文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湖北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开发和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提升品牌影响。我部先后组织拍摄两期地理标志农产品专题纪录片《源味中国》,在央视等平台播放,获得广泛好评;2022年启动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首批发布五常大米、洛川苹果、西湖龙井、盐池滩羊、盱眙龙虾等7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区域公用品牌,建立核心授权企业及产品名录。二是加强产销对接。2015年以来,我部连续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设立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举办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推介会。2021年起,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支持各地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推介活动3100余场次。三是健全品牌标准。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区域品牌价值评价 地理标志产品》(GB/T 36678),有力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截至2022年底,我国品牌领域国家标准达41项。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产品精品培育计划,开展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依托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公益性展会,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部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一是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19—2022年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共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2.3亿元,支持了88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建成核心生产基地和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共3712个,完善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883个,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培训超过80万人次,带动约1400万户农户增收490亿元,累计支持4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有效提升各地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积极性。二是在产业融合项目中给予支持。2020—2023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产业融合建设项目,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作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重点实施内容,支持产品超过800个。2021年,中央财政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扩大至全国,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险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积极推动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强国战略等相关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项目和政策,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地创设出台支持政策,高质量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示范样板。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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