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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构建社区无烟嵌入式食堂的提案 (陕市监函〔2024〕42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构建社区无烟嵌入式食堂的提案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构建社区无烟嵌入式食堂的提案》(第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在社区开办的各类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多措并举强化社区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出众多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优化登记注册服务,探索实施食品经营开办“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推动“准入即准营”工作,将经营主体登记和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办理纳入联办事项,方便社区食堂办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严肃维护市场秩序,严查无证无照经营,加大对屡关屡开、拒不办证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做好对社区开办的学生托餐机构、老年餐桌等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各地对辖区内的学生托餐机构进行摸底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或进行及时整改,将符合条件的托餐机构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引导学生到登记备案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托餐机构进行就餐。联合省民政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社区老年餐桌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切实为广大就餐的老年群体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联合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11部门制定《陕西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类老年餐桌按照服务性质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等,完善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新闻广播广泛宣传,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相关活动等方式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向学生、家长、老年人和经营者传递与托餐机构、老年餐桌相关的食品安全常识,普及如何选择托餐机构、老年餐桌,在托餐机构、老年餐桌就餐的注意事项等内容,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形成社区、学校、家庭、经营者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为各类社区食堂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对有开办食堂需求的社区,安排属地监管人员在食品安全制度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食堂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

二是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商务、教育、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社区食堂的日常监管力度,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推动正规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入让群众信得过的托餐机构品牌或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公司参与单位办设社区食堂的运营,完善软硬件设施,补齐管理短板,提升餐饮服务的正规化、规范化水平。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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