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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商务“强基础、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商务〔2024〕8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核心提示:围绕广东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研讨活动精神,帮助东莞制造应用电子商务新业态依托“大平台、大载体、大通道”拓市场、抓订单,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东莞经济回稳回暖回升,现结合实际,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商务“强基础、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电子商务“强基础、促发展”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日

东莞市电子商务“强基础、促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推动跨境电商持续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用好电子商务促发展系列工作部署,围绕广东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研讨活动精神,帮助东莞制造应用电子商务新业态依托“大平台、大载体、大通道”拓市场、抓订单,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东莞经济回稳回暖回升。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关于用好电子商务助力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结合东莞产业优势和货源地优势,按照用好电商平台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抢占数字经济战略制高点,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内外贸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着力推进电子商务与东莞制造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创新,以电子商务助推东莞加速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夯实东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在平台引培、载体建设、通道打造、赋能企业、服务体系等方面全面提升,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持续促进跨境电商业态稳定健康发展。在政策执行期三年内,力争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东莞制造企业应用直播电商转型升级,实现电子商务为东莞制造拓市场、抓订单提供更大助力,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更突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电商平台引培对接行动

1.举全市之力招引培育电商平台。充分发挥东莞产业供应链优势,持续加快核心资源要素集聚,将招引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项目列入全市招商引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商务局、各镇街(园区)配合〕。大力支持招引跨境电商平台,加强对接头部电商平台,力争综合性、标杆性电商产业项目落户,引入跨境电商推广、集选、质检、综合服务、销售、跨境电商运营等核心板块。支持我市电商平台企业在垂直细分领域实现突破。〔市商务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2.全力服务好电商平台在莞项目。强化各大电商平台在莞项目跟踪和服务,以电商平台在莞项目为纽带,全力推动阿里巴巴、美客多、亚马逊、希音、拼多多泰穆(TEMU)等重点电商平台在莞布局更多资源。〔市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紧抓阿里巴巴菜鸟集团国家智慧物流骨干网华南核心节点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更多新板块业务增量。紧抓拼多多泰穆(TEMU)麻涌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推动企业尽快成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商务局牵头,麻涌镇配合)。全力服务好在莞企业的出口通关通道,积极推动东莞市开展电商平台退货业务。(市商务局牵头,麻涌镇、沙田镇配合)

3.高质量举办系列平台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电商平台、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服务机构各方力量,以电商促发展为主题,面向全市企业举办系列交流对接活动,全力帮助东莞制造企业与平台实现对接。支持我市各相关行业协会与各大龙头电商平台共同举办专业跨境电商展会、活动,推动平台给予东莞企业重点扶持和优惠政策。(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支持纺织服装、家具家居、鞋帽箱包、五金饰品等东莞特色传统行业协会加强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深度合作,利用电商平台提升企业产品品牌形象和竞争力。(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二)实施电商载体建设提升行动

4.高规格打造优质直播基地。支持“产业带+直播电商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在政策期内打造至少2个上规模的特色产业带直播基地。高起点建设电商选品中心,按照“统筹规划、突出特色、总量控制”原则,充分发挥现有园区、写字楼宇存量优势,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建设若干行业细分或全品类综合选品中心。(市商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厚街镇、寮步镇配合)。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企业资源探索拓展直播销售,鼓励企业探索依托人工智能、虚拟主播等AI技术创新开展直播电商业务。组织企业与数字人技术平台企业开展对接。(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配合)

5.高水平建设跨境电商园区。支持跨境电商园区创新升级,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产业集聚程度,深化推动重点项目与跨境电商园区融合发展,争取培育一批有产业、有数据、有运营及有服务的示范型电商园区。支持口岸车检场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通关便利的优势,将口岸车检场转型升级为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跨境电商园区,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和通关支持。(市商务局牵头,东莞海关配合)

(三)实施电商物流通道优化行动

6.持续推动“空港中心”畅通跨境电商渠道。依托空港项目跨关境安检前置功能,充分利用直达空侧的海空联运模式,构建跨境商品快捷出海通道,全力实现海关监管环节“管得住、通得快”。根据跨境电商企业实际货物运输需求,持续优化“海陆空”全流程运输服务,全力引进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增长。(东莞港务集团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7.积极推进海外仓布局建设。支持东莞企业走出去建设海外仓,引导企业积极布局东南亚、中东、拉美、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引导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加大数字化建设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国家、省公共海外仓认定,加大培育力度,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的海外仓企业。(市商务局负责)

8.持续优化快递物流体系。引导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对接,持续完善电商发展生态链条。指导电商、快递等行业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电商平台和企业与主要品牌快递企业沟通合作,帮助电商行业合理降低运输和仓储成本。推动电商产业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争取更多的快递品牌总部和仓储物流龙头企业进驻我市,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市邮政管理局牵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配合)

(四)实施制造企业电商赋能行动

9.探索推动“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龙头数字贸易服务商赋能东莞制造业,打造跨境电商数字化服务生态网络,重点聚焦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及重点产业,推动在莞设立专业服务团队,针对制造企业定制个性化服务,率先探索打造跨境电商、数字服务、智能制造等元素集聚化的出海新模式,帮助传统制造业实现制造业、数字技术及跨境电商深度协作与高效协同。〔市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10.引导培育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园区)发展壮大。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园区)做大做强,高效盘活现有业务,提升“基本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全市各镇街(园区)开展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园区)培育工作,按照对当地影响力和业务开展及经营等情况制定重点企业(园区)名单,对当年重点名单的企业(园区)按照档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11.支持企业应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依托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自建跨境电商独立站开拓市场。支持企业使用标杆型和中小型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企业依托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按当年向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缴纳的服务费、营销费,以及企业当年缴纳的产品国际认证费和专利费等予以资助。〔市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12.加强典型企业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广泛收集东莞企业依托电商平台创新发展壮大的成功典型案例,分行业、分平台进行归类整理,并整合省市媒体、行业协会、网络大咖资源,应用融媒体等网络媒体新业态打造城市IP,并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因地制宜参考借鉴。指导各镇街(园区)结合典型案例,挖掘和培育更多本地企业应用数字贸易加快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五)实施电商服务体系升级行动

13.探索推动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学习先进地区跨境电商在“关、汇、税”等方面的“阳光化”通关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设“阳光化”通关工作体系。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通关、申报、税收、收结汇等“阳光化”服务。针对跨境电商B2B等业务出口新模式出台规范性指引文件和操作指南,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分阶段给予企业合理的过渡周期。(市商务局牵头,东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市外汇管理局配合)

14.全面强化东莞电商发展服务体系。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企业为我市企业提供人才培训、第三方平台服务、数字营销、跨境支付、AI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与财税合规、仓储物流等跨境电商服务。(市商务局负责)。对电商企业开展合规经营公共服务,梳理汇总企业经营案例以及相关普法知识,整理汇编企业在电商领域的合规经营“一本通”手册。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低俗内容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商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市外汇管理局配合)

15.健全电商发展人才支撑体系。支持电商人才享受我市各项人才政策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人才提供相关落户政策、就业补贴、住房保障和子女教育等保障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加大力度引导、培育具有东莞特色的老板主播、员工主播,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及教育机构开展电商应用人才培育和技能提升培育活动。支持跨境电商专业服务机构以及电商直播基地,帮助企业充分挖掘培育电商人才。鼓励外语特长院校与行业协会和制造企业合作对接,加强特色电商人才的孵化和储备。(市商务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市综试区)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进一步强化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试办)常设人员力量,确保市综试区建设架构和人员稳定。以市综试办专职人员为主要班底,各有关部门安排专责联络员组成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落实项目负责人,定期上报方案落实情况,共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促进企业拓市场、抓订单专项工作。市商务局出台相关资金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各有关部门积极匹配职能范围内的便利化措施。各镇街(园区)应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出台相关配套举措,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强化督查考核。方案实施情况要建立完善督查、通报、激励等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推进。各牵头部门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主动自查推进情况,及时改进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强化督查实效性,推动方案实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管引导。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我市跨境电商阳光化合规发展,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推动跨境电商业态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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