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食品法律法规 »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24〕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0  来源:农业农村部办
核心提示:科学有效防控病虫害是减损失、提单产、促丰收的关键措施。2024年小麦赤霉病、条锈病、茎基腐病、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玉米南方锈病、草地贪夜蛾、大豆根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重大病虫害呈重发态势,对粮油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为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灾害,扎实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特制定本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大面积单产提升、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现将《2024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3月7日

2024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

科学有效防控病虫害是减损失、提单产、促丰收的关键措施。2024年小麦赤霉病、条锈病、茎基腐病、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玉米南方锈病、草地贪夜蛾、大豆根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重大病虫害呈重发态势,对粮油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为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灾害,扎实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生形势

据全国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网监测和专家会商分析,预计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呈重发态势,全国预计发生面积23.3亿亩次,比2023年和近5年实际发生面积分别增加26.2%和18.4%,对70%以上的农作物产区构成威胁,需加大组织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暴发危害势头,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一)小麦重大病虫害。预计小麦“四病一虫”发生5.6亿亩次。赤霉病在长江中下游、江淮、黄淮麦区呈大流行态势,黄淮北部等其他麦区也存在偏重流行风险。条锈病在西南、汉水流域麦区偏重流行,黄淮海麦区流行风险显著高于上年。茎基腐病在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河北南部等黄淮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区偏重发生。纹枯病在江淮、黄淮麦区偏重发生。穗期蚜虫在黄淮和华北麦区呈重发态势。

(二)水稻重大病虫害。预计水稻“三虫两病”发生10.7亿亩次。稻飞虱在华南、江南、西南北部和东部、长江中下游偏重发生。稻纵卷叶螟在华南东部、西南东部、江南中西部及沿江沿河稻区偏重发生。二化螟在江南、长江中游单双季稻混栽区大发生,长江下游、西南北部稻区偏重发生。纹枯病在华南中西部、西南北部、江南、长江中下游偏重发生。稻瘟病在东北冷凉稻区、南方丘陵山区和沿江沿淮稻区存在中度以上流行风险。

(三)玉米重大病虫害。预计玉米“四虫两病”发生5.8亿亩次。草地贪夜蛾在西南、华南、江南偏重至大发生,长江中下游、江淮、黄淮、西北、华北等晚播夏玉米区偏重发生。玉米螟在黄淮海夏玉米产区偏重发生,东北春玉米区大部中等、局部偏重发生。棉铃虫在黄淮海局部和东北南部偏重发生。粘虫总体偏轻发生,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局部将出现集中危害。玉米南方锈病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等黄淮海夏玉米主产区存在偏重以上流行风险。玉米大小斑病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大部总体中等发生。

(四)油菜大豆重大病虫害。预计油菜“两病一虫”发生8500万亩次。油菜菌核病在湖南、湖北、四川、安徽、江西等长江上、中游冬油菜产区偏重发生,油菜蚜虫在西南、江南等冬油菜产区中等、局部偏重发生。油菜根肿病在四川、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局部地区呈上升趋势。大豆根腐病在黑龙江偏重发生,内蒙古、四川、安徽中等发生。

此外,马铃薯晚疫病、草地螟、蝗虫在部分地区偏重发生。褐家鼠等农区鼠害在东北、华北、西南、西北部分地区偏重发生。红火蚁在华南大部、江南和西南南部偏重发生,江南北部和长江流域点片发生风险增加。柑橘黄龙病在华南、江南柑橘主产区发生危害呈上升趋势。梨火疫病在新疆、甘肃河西走廊梨和苹果产区局部偏重发生。

二、防控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大面积单产提升、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聚焦种植业“稳定、巩固、提升、转型”目标任务,以粮食主产区和病虫害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区、主要发生危害区为重点,加密监测预警,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联防联控,大力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扎实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强化科学安全用药指导,适时组织应急防治,严防重大病虫害大面积暴发成灾,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全力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统一组织实施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等统防统治面积10.3亿亩次,并将生物防治、理化诱控、高效低风险农药等绿色防控措施纳入统防统治服务内容,统防统治覆盖率较上年再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6%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再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56%以上,确保将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三、技术路线

立足抓早治小、关口前移,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推行“一虫一策、一病一方”,分类指导、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同时,结合落实小麦“一喷三防”、秋粮作物“一喷多促”等措施,实现防病治虫与单产提升有机统一。

(一)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控。赤霉病突出抽穗扬花期预防,长江中下游、江淮、黄淮等常发区全面落实“主动出击、见花打药”措施,黄淮北部和华北等偶发区强化“预防为主、看天施药”措施。条锈病突出分区治理、联防联控,西南、汉水流域等菌源区全面落实“带药侦查、打点保面”措施,压低菌源基数,黄淮海春季流行区一旦发现发病中心,及时组织统防统治,严防大面积流行。茎基腐病、纹枯病突出返青拔节期药剂防控,严防中后期重发危害。蚜虫突出抓好穗期防治,结合“一喷三防”落实达标防治,严防对千粒重造成影响。

(二)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水稻“两迁”害虫实施联防联控、分区治理、统防统治,华南、西南等境外虫源迁入主降区早稻防治指标从严,减轻当地危害,减少北迁虫源;江南、长江中游强化早、中稻穗期防控,减少虫源迁出与当地辗转危害;长江中下游、江淮稻区稻飞虱重点“压前控后”、严防穗期突发成灾。稻纵卷叶螟坚持“前宽后严达标防治”,重点保护“上三叶”(功能叶)。二化螟大力推广深水灭蛹、灯诱性诱杀灭成虫,压低发生基数、降低田间落卵量,常发重发区抓住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科学用药,减少蛀茎危害。稻瘟病在药剂拌种、带药移栽等综合措施严控苗瘟、叶瘟流行基础上,常发重发区突出抓好破口抽穗期预防。纹枯病突出抓好水稻分蘖期和拔节期防控,遏制病害水平扩展增加病株、垂直扩展加重危害。

(三)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草地贪夜蛾继续实施“三区四带”布防,层层阻截防控,减轻西南、华南、江南危害损失,降低黄淮海等玉米主产区重发风险。粘虫重点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抓好高密度点片集中统一防治。玉米螟、棉铃虫推行放蜂治螟及灯诱、性诱、食诱等绿色防控措施,黄淮海等重发或危害上升区,突出抓好大喇叭口期药剂防治。玉米南方锈病一旦发现流行势头,立即喷药预防,严控流行。玉米大小斑病注重科学施肥用水,东北、华北、黄淮等常发区,结合大喇叭口期至抽雄期实施的“一防双减”、“一喷多效”等喷施对路药剂预防,降低后期重发风险。

(四)其他病虫疫情防控。油菜菌核病重点落实开花始盛期药剂预防,常发重发区必要时盛花期再次用药。油菜蚜虫重点抓好达标防治,角果期有蚜枝率达到10%以上时及时施药防治。大豆根腐病常发或危害上升区重点落实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措施。柑橘黄龙病在选用健康种苗、清除果园病株基础上,突出抓好梢期木虱统一防治。梨火疫病及时清除病树病枝,落实花期施药预防保护措施。红火蚁重点抓好带土苗木、草坪草的检疫监管,落实好春秋季统防统治。褐家鼠等农区鼠害重点推广毒饵站、围栏+陷阱捕鼠器等技术。果菜茶病虫害重点因地制宜集成推广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技术模式。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进一步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加密布设监测站点,增配自动化、智能化监测设施,推行“一体化监测、一盘棋调度、一张图指挥”,提升实时监测和早期预警等末端发现能力。严格执行重大病虫周报、突发病虫当日即报制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科学决策、指导防控。加速检疫性病虫害快速检测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病虫害抗药性监测治理,推行对症选药、轮换用药、适期适量用药。

(二)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以粮食作物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以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加速集成推广一批经济实用、简便有效、农民乐意接受的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加强专业化防治组织管理和服务指导,继续以已遴选的3670个装备精良、管理规范、年服务1万亩以上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为重点,将生物防治、理化诱控、高效低风险农药等绿色防控措施纳入统防统治服务内容,促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

(三)加强科学安全用药指导。组织做好小麦茎基腐病、玉米南方锈病、二化螟等防治新农药、新药械、新技术试验示范,筛选推广一批用量少、防效好的高效低风险农药。加强科学安全用药知识技能培训和服务指导,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抓好豇豆减药控残治理,集成推广“防虫网+”等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加速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高效低风险农药替代老旧抗性农药“双替代”进程,降低农药残留污染风险。

(四)严格植物检疫监管。以国家级种苗繁育基地、大中型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主要种苗集散地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作物种苗生产、调运、销售等全链条检疫监管。扎实做好种子苗木产地检疫,加大跨区调运检疫证书查验和抽样复检力度。发现染疫种苗,强化溯源追踪,依法科学处置。严厉打击无证调运、使用假证、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国外首次引进和高风险种苗风险分析及隔离检疫。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将重大病虫害防控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持续加强基层植保体系建设,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等相关规定,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优化防控方案,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确保“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服务。及时印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防控关键时期组派精干力量深入田间地头、防控一线开展指导,举办现场观摩与技术培训,示范引领指导农民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科学选药、安全用药、绿色防控,确保防控技术落到实处,严防因农药使用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资金支持。根据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和防控需要,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相关监测和防控工作。各地要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确保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通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行动安排

(一)制定行动方案。3月上旬,制定印发行动方案,科学研判发生趋势,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工作要求。3月底以前,各省份农业农村部门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及时动员部署。3—7月,针对关键作物、病虫发生时段分别召开冬油菜重大病虫、小麦穗期重大病虫、大豆药剂拌种、秋粮重大病虫害等防控现场会、视频会,分阶段、分作物、分区域动员安排防控工作。

(三)准确会商趋势。3月下旬、4月中旬、5月中下旬、7月中旬,分别开展小麦中后期重大病虫、夏蝗、早稻重大病虫、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发生趋势会商,组织专家科学分析蝗虫和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发生形势,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四)严格信息报送。3—6月对小麦重大病虫、4—9月对草地贪夜蛾等玉米重大病虫、6—9月对水稻重大病虫发生防控信息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新发突发重大病虫疫情当天即报制度,及时掌握发生防治动态。

(五)加强调研指导。3月中旬至5月中旬、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建立分片包干联系制度,分别组派工作组,采取日常联系和关键时期现场指导相结合形式,及时调度夏粮、秋粮重大病虫发生和防控进展,指导并协助各地落实防控措施。同时,适时开展绿色防控和安全用药巡回指导及专项调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24年病虫害统防统治计划分解表

附件

2024年病虫害统防统治计划分解表

单位:万亩次

序号

省份

小麦

重大病虫害

水稻

重大病虫害

玉米

重大病虫害

蝗虫

合计

1

天津

130

 

100

40

270

2

河北

2520

 

3200

80

5800

3

山西

440

 

1000

60

1500

4

内蒙古

 

 

2560

170

2730

5

辽宁

 

810

2300

 

3110

6

吉林

 

550

2300

 

2850

7

黑龙江

 

3500

4200

 

7700

8

上海

 

340

 

 

340

9

江苏

3600

5200

500

15

9315

10

浙江

 

1600

 

 

1600

11

安徽

4000

3800

1350

15

9165

12

福建

 

610

10

 

620

13

江西

 

4800

30

 

4830

14

山东

5430

 

3550

100

9080

15

河南

6240

450

3100

100

9890

16

湖北

1130

3200

500

 

4830

17

湖南

 

7500

300

 

7800

18

广东

 

3800

200

 

4000

19

广西

 

2500

400

20

2920

20

海南

 

80

 

20

100

21

重庆

 

750

200

 

950

22

四川

560

2100

1100

80

3840

23

贵州

80

810

450

 

1340

24

云南

170

600

1950

 

2720

25

西藏

 

 

 

40

40

26

陕西

1150

 

1000

80

2230

27

甘肃

560

 

600

 

1160

28

青海

50

 

 

 

50

29

宁夏

80

 

300

 

380

30

新疆

860

 

800

180

1840

总计

27000

43000

32000

1000

103000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