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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藏发改法规〔2024〕40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0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已经2024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委各处(室)、局、办、中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已经2024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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