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经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通过,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docx
2.《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政策解读.docx
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3日
《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经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通过,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docx
2.《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政策解读.docx
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