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4〕320 号)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题库建设和宣贯
(一)做好题库建设工作。各地应做好题库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及时下载、学习,通过省局开发的微信小程序“特种设备安全学习”开展自学自测。各地可根据当地立法情况,对考试题库进行补充完善,形成当地个性化题库。
(二)建立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各地应指导基层监管部门采用集中培训、安全宣讲、视频宣传、警示教育,或指导企业通过线上学习、自主培训、参加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培训等有效方式,讲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人员职责、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推动提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履职能力,有效推动“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落细。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作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项目,在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日常调研时同步进行,不得收取费用。
(二)考试根据考试对象负责管理的特种设备以及相应的能力要求、职责范围,随机抽取相应的考试题目,做到 “管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
(三)考试一般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现场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每名参加考试人员需在15分钟内完20道题目,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采用开卷、理论考试方式,可以查阅纸质资料,但不得使用手机、 电脑、PAD 等电子设备辅助作答。
三、考后补考与处理
(一)考试不合格者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得再担任相应职位,且 2 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考试。
(二)对于因补考不合格造成(质量)安全总监或(质量)安全员不足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备条件人员重新任命。对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较少,现有人员无法重新任命的,除两个规章中明确要求不得兼任的情形外,其安全总监或安全员的相应职责可由主要负责人代为履行,且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附件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习考试操作说明.docx
附件2 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题库.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全文下载] 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