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方向)资金等项目支持畜牧业发展相关政策任务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
各地要指导督促所辖各项目市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抓紧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支持对象、实施内容、补助标准、实施程序和工作责任等,并对县级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要做好各项政策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要加强与省级畜牧兽医业务处(部)室沟通,于7月19日前将市级实施方案初稿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和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有关部室征求意见,征得同意后于7月31日前印发实施。
二、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
省级下达资金后,各地要督促和指导所辖各项目市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及时衔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要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抓好项目落实;要加强中央和省级等资金管理平台的管理和运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管理平台、阳光审批系统等平台系统填报要求,明确平台信息填报专员,及时做好备案资料上传、资金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等信息填报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重点依托各平台系统定期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任务实施基础数据信息缺失较多的市县,将进行通报,必要时将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三、注重绩效考核和总结提升
各地要及时细化分解绩效指标,严格对照绩效指标,考核评估政策任务实施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项政策任务评估指标,适时组织对有关政策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年度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成功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等提出建议措施;要按照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报送实施总结和自评报告;要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沟通衔接,共同推动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引导效应,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湖南省2024年粮改饲实施方案
2.湖南省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3.湖南省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方案
4.湖南省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5.湖南省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6.湖南省2024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7.湖南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
8.湖南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实施方案
9.湖南省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