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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青海省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青农办〔2024〕19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9  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青海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青海省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已经2024年第11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5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说明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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