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请发送至:zt@amr.jiangx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邮政编码:330029。信封上请注明“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反馈意见请传真至:0791-86355112。传真主题请注明“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