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结合近年来本市广告业发展实际及广告监管执法实务,在充分听取本市户外广告企业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19〕10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6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马乐,电话:(021)64220000-1616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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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1号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1:修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doc
附件2:修订说明-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