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要求,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苄)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中心,如在截止日期前未反馈相关意见,视为无不同意见。
邮箱:biaozhun@cfsa.net.cn
附件: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相关材料.pdf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要求,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苄)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中心,如在截止日期前未反馈相关意见,视为无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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