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紧扣中心所在、大局所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通过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本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审议项目
(一)第二次常委会会议(3月)
1.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第二次审议)
(二)第三次常委会会议(5月)
1.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第三次审议、表决)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一次审议)
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第一次审议)
(三)第四次常委会会议(7月)
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二次审议、表决)
2.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第二次审议、表决)
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修改)(审议、表决)
4.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一次审议)
5.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一次审议)
(四)第五次常委会会议(9月)
1.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二次审议)
2.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二次审议)
3.北京市审计条例(修改)(第一次审议)
(五)第六次常委会会议(11月)
1.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三次审议、表决)
2.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三次审议)
3.北京市审计条例(修改)(第二次审议、表决)
4.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第一次审议)
另外:适时推进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北京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改)等地方立法工作。
二、立项论证项目
1.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改)
2.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条例
3.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改)
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改)
5.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6.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条例
7.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8.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修改)
9.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改)
10.北京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三、调研论证项目
1.家政服务业立法
2.北京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3.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4.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
5.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修改)
6.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修改)
7.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改)
8.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
9.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改)
10.养老服务方面立法
附件: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