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对《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进行制、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可将附件3《意见反馈表》或修改意见发送至rtang@scjgj.sh.gov.cn,邮件主题注明“重点产品监控目录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附件: 附件1《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修订版).xlsx
附件2 关于《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修订版)的编制说明.docx
附件3 情况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