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起草了《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和减轻从轻处罚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同步配套《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出台适用,公众可在2023年2月23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369室(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qzsgjfgk@163.com。
附件: 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和减轻从轻处罚适用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和减轻从轻处罚适用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