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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豫应急 〔2023〕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28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核心提示:《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3年1月16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省应急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列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坚持重点检查为主,一般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单位在固定周期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实施“双随机”抽查,确保计划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率100%,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文〔2019〕62号),省应急厅实有行政在编人员202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内设机构6个,人员71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58名,占在册人数81.7%。

经测算,总法定工作日14500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3946天、其他执法工作日4708天、非执法工作日5846天。

四、检查安排

按照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省应急厅重点对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省管企业总部监督检查,适当延伸抽查其下属企业,并监督指导市县应急部门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一)重点监督检查。将地下矿山、“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整顿、技改基建、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等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023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9家,其中非煤矿山24家,危化30家,工贸15家。

(二)一般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家,其中非煤矿山11家,工贸18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30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20家。

(三)专项督导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决策部署,结合省安全工作实际,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等重点整治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线上督导巡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巡查功能,加大危险化学品、尾矿库、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视频巡查、在线抽查力度,对企业基础数据、重大危险源等关键信息实时跟踪监测分析,为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撑。

(五)许可后续监督检查。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抽查,对安全生产隐患较多、风险较高等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守牢安全底线。

(六)联合联动检查。持续抓好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之间联合检查,结合工作任务和季节特点、重点时段节点,有组织开展联合联动检查,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七)异地督导执法。统筹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坚持“异地检查、属地办案”原则,广泛运用全域式、区域式、帮扶式、示范式等异地执法形式,长效化开展异地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执法“宽、松、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计划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细化分解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合理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督检查计划,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突出检查重点,提升执法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研判,紧盯重点时段、行业领域重点风险点、企业关键岗位和重点设施设备,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企业整改,对依法应当处罚的,要依法查处到位。执法检查结束后,要督促被执法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以强有力的执法倒逼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方式。坚持依法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法流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照单检查、上线入网、闭环管理;坚持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开展“说理式执法”,激发企业守法自觉,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严明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履职,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要求穿着执法制式服装、规范佩戴执法标志,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树立应急管理部门良好执法形象。

附件:1.安全生产执法局检查单位名录

2.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处检查单位名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检查单位名录

4.工贸行业安全监督处检查单位名录

5.宣传训练处检查单位名录

6.规划财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检查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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