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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7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推进登记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修订了《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并形成《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推进登记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修订了《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并形成《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寄地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sj_shenlj@foshan.gov.cn

3.电话:0757-8338040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意见反馈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   附件1:佛山市市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及对比表.docx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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