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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的通知 (川市监规发〔2022〕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8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已经省局2022年第8次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已经省局2022年第8次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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