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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89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开展双碳标识产品认定,鼓励发展绿色消费绿色制造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2〕2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7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构建并完善统一、权威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广“双碳”标识认定标准等建议,对于激发绿色消费的需求潜力、促进绿色经济长远健康发展很有参考意义,我们十分赞同。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引导绿色低碳生产和消费,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样板,全力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洪杰代表:

您与11位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开展双碳标识产品认定,鼓励发展绿色消费绿色制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构建并完善统一、权威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广“双碳”标识认定标准等建议,对于激发绿色消费的需求潜力、促进绿色经济长远健康发展很有参考意义,我们十分赞同。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引导绿色低碳生产和消费,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样板,全力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一、已开展工作

(一)标准化工作。

在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方面,我局组织成立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以选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潜在影响大、市场规模大、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为原则,组织研制和批准发布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和18项具体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覆盖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纺织产品、家具、塑料制品、快递封装用品、家用电器、轮胎等产品,从资源、能源、环境和品质等四个属性方面选取评价指标,资源属性方面要求重点选取材料减量化、便于回收利用等体现“绿色”的指标。

(二)认证工作。

1. 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认证)、统一标识”的方针,建立科学合理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先后印发了3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产品目录,将19类近90种产品纳入认证范围,覆盖食品、纺织品、汽车摩托车轮胎、塑料制品、洗涤用品、建材、快递包装、电器电子等产品,有效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目前已颁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2万余张,获证企业2000余家。经测算,仅绿色建材每年可降低碳排放约6000余万吨。

2.实现绿色产品认证体系的平稳过渡。立足现有基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的评价制度有序整合纳入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2019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将12类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纳入体系,从源头上限制有毒物质使用,减少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20年,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材产品星级评价制度转换为绿色产品认证管理,将建筑门窗及其配件等51类产品纳入体系,提升建材工业绿色制造水平;联合国家邮政局共同建立国际首创的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为推动全球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展现了大国担当。同时,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优化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将绿色信息平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对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绿色标准制修订。

加快在研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修订进度,不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范围,为绿色产品认证及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供给。

加强部门联动,加快“涉绿”评价制度整合进度,将更多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纳入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推动认证从产品向产业链、供应链拓展,加大对原材料的追溯力度,坚持行业与区域并行推进,有的放矢拓展绿色产品供给。

(三)提升碳认证制度供给水平。

发挥认证制度优势,结合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循环经济、生态碳汇、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双碳”方案,建立通用与基于行业特性相结合的“双碳”认证技术规范,增加碳相关认证制度有效供给,形成“一揽子”认证制度和“一站式”解决方案。

(四)强化质量认证监管。

加强认证有效性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保障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使绿色产品真正成为经得起检验、可以信赖的高端质量品牌。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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