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公告 (沪农委规〔2022〕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加强本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对原产本市的珍稀、濒危、特有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委对2020年发布的《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进行了修订,确定梅山猪等11个畜禽品种为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特此公告。

为加强本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对原产本市的珍稀、濒危、特有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委对2020年发布的《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进行了修订,确定梅山猪等11个畜禽品种为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一、猪

梅山猪、浦东白猪、沙乌头猪、枫泾猪、上海白猪。

二、牛

上海水牛。

三、羊

长江三角洲白山羊(崇明白山羊)、湖羊。

四、鸡

浦东鸡、新浦东鸡。

五、雉鸡

申鸿七彩雉。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