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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豫应急 〔2022〕2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
核心提示: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对2022年11月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对2022年11月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应急〔2022〕133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应急〔2019〕85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附件:1.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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