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有关部门、专利局有关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2023年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2023年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双方确定2022—2023年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海南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系统保护能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保护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高标准推进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三亚市崖州区等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探索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民宗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法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海口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联席办、战略规划司、国际合作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人事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进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
4.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推行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五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推进“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高标准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三亚市政府牵头,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司法厅、省高级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导航工程,配合种源“卡脖子”攻关,助力打赢种业翻身仗。(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科技厅、三亚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6.研究制定海南率先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任务的专项政策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商务厅、省高级法院、省农业农村厅、省贸促会、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南国际仲裁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共同做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8.推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海南澄迈),加大对海南更多地理标志产品列入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支持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9.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广中心,打造助力乡村振兴“海南样板”。(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10.高效运行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海口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积极筹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司法厅、省高级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六、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12.贯彻实施《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在海口市、三亚市争创设立国家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生物医药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在有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园区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与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协、重点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推动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推行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方面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实施深海领域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探索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6.高标准建设海口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海口市政府、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七、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17.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推荐和省级网点认定工作。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和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推广使用力度,助力创新创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负责;各市县、各重点园区、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建设海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有条件的市县和重点园区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或窗口。在有条件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试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编制发布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负责;各市县、各重点园区、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