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第二批)》,并于11月7日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厅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公告编制质量,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
联系人:左莉娜
电 话:0731-85698179
邮 箱:zln85698179@163.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附件: 附件1.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pdf
附件2.《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23日